1.开始给药期间,大约每两周检查一次血红蛋白浓度,直到血红蛋白浓度稳定在目标范围内。 2.本药后续给药期间,约每4周检查一次血红蛋白浓度等,注意不要引起过度的造血作用。据报道,在红细胞造血刺激因子制剂的临床试验中,血红蛋白的目标值设定得高时,死亡、心血管疾病和中风的发生率会增加。 3.如果4周内血红蛋白浓度超过2.0 g/dL并急剧上升,应采取及时减量或停药等适当措施。 4.在血液透析患者及腹膜透析患者中,红细胞造血刺激因子制剂的用量较高的患者,在更换本药后,血红蛋白浓度有下降的倾向,因此应充分研究更换本药的必要性。切换到本药时,请注意切换后血红蛋白浓度的降低。 5.由于服用本品可能会导致血压升高,服用时应密切注意血压变化。 6.由于造血需要铁,因此在缺铁期间应给予铁制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