间质性肺病(ILD)/肺炎:出现1级或2级反应停止用药直到分解,然后以低剂量恢复用药。因复发性ILD/肺炎而永久停药。3级或4级反应永久停止。 高血压:没控制住高血压的患者不要使用Pralsetinib。在开始GAVRETO之前优化血压。1周后监测血压,此后至少每月监测一次,并根据临床指示。根据严重程度,停用、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Pralsetinib。 肝毒性:在开始使用Pralsetinib前,在前3个月每2周监测一次ALT和AST,此后每月监测一次,并根据临床指示进行监测。根据严重程度,停用、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Pralsetinib。 出血事件:对严重或危及生命的出血患者,永久停止Pralsetinib。伤口愈合受损的风险:择期手术前至少5天不要使用Pralsetinib。在大手术后至少2周内,在伤口愈合之前,不要用药。伤口愈合并发症缓解后恢复使用Pralsetinib的安全性尚未确定。 胚胎-胎儿毒性:可对胎儿造成伤害。女性生殖潜能对胎儿具有潜在风险,建议使用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措施。